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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网站消息,《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24年9月3日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云南省政府网站) 《规定》第九条 ...
源链接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现印发给 ...
源链接女职工未请假回家喂奶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哺乳时间。哺乳期内女职工上班期间返家哺乳、哺乳结束后返回单位工作,往返途中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 ...
源链接在云南,对于饱受重度痛经折磨的女性职工而言,一项利好即将到来。 2024年10月20日,“云南下月起实施痛经假”登上微博热搜。9月25日,云南省政府发布《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的第9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经期女职工提供一系列劳动保护,其中包括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 ...
源链接总工会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依法延长产假,切实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产假制度是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的重要制度,女职工生育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还有权享受地方规定的延长产假。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苏发[2022]8号)等有关规定,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现就以下事项 ...
源链接的工资及自己的生育保险福利。 9月底,成都市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给出了最终的仲裁结果,认定美容诊所的“开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支持张莉的主张。 法律人士介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至今对方都没有按照仲裁结果执行,”张莉介绍,“10月14日,我已经向武 ...
源链接也未曾主动介入事件,她认为企业里的工会很少发挥作用,最多是给员工发一些夏凉品等福利。 “真正涉及到员工何公司利益的时候,它(工会)基本上会沉默。” 2012年时,中国政府已经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当中第11条列明,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比亚迪的工厂有很大比例的女性工人,她们与男性工人一同在生产车间工作,出于工作方便还会在公司 ...
源链接过程中可能会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很多女工结婚后就会辞掉工作回家备孕,即便在岗时怀孕,也常为身体健康胎儿健康考虑,选择辞掉工作。毕竟这些榨干工人的工厂工作随时可找。 尽管按国务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工怀孕七个月后不能安排加班或夜班,且不能从事重体力工作等等。但很多工厂为了节约人力成本根本不会执行,即便是在一些待遇相对合法的大厂,如果真的按照规定不安排加班,事实上只能拿到 ...
源链接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尊重妇女、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制定规章制度 ...
源链接提出了“企业生育成本”的概念,并将其分为三部分测算:其一,社保性生育成本,指女职工产假、延长产假期间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其二,工资性生育成本,指企业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产前检查、大月份怀孕休息、产后返岗每天1小时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时间视同出勤,支付工资;其三,津贴性生育成本,指女职工延长产假期间企业支付的生育津贴 ...
源链接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针对痛经假落地难等问题,该局称,各部门将持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生理期休假有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同推动深圳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此前,我国多个省份也对女性痛经假作出了规定。地方法规和表态,无疑是对女性保护的进一步提升,但不少人也担心,这一举措或许会加剧 ...
源链接件费用不得低于行业协会核算标准,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7月28日,威海快递行业集体协商会议召开。会上,威海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与威海市快递行业协会签订行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1+3”集体合同。 该集体合同覆盖了包括邮政、顺丰、中通、申通、韵达等42家快递公司,从业人员5000余人。合同中约定,快递 ...
源链接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给出了最终的仲裁结果,认定单位的“开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支持张莉的主张。10月14日张莉已经向武侯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而张莉符合上述“三期”情形,该公司开除张莉的行为属于 ...
源链接王某绩效奖金于法无据。 经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某公司向王某支付了扣除的绩效奖金,王某撤回了仲裁申请。 妇女生育权受国家法律法规多重保护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能降低其工资吗? 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因产前检查未出勤,单位能扣发工资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 ...
源链接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已有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从国际 ...
源链接管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管理公司与王女士签订的《女员工产假协议书》有关条款的效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即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生育而降低工资、减少福利待遇。同时,参照 ...
源链接病假事假?错! 1.女职工是否生育、什么时候生育,公司方无权做出条件限制。而且公司方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不得进行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处理。实践中,经常有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产检时请病假、事假、抵消 ...
源链接报告形式出版,也是中国卡车司机调查报告系列的延伸内容。豆瓣链接 南京的一名女工周某在工作时间未请假回家哺乳时遇到交通事故,向南京人社部提交申请后获得了工伤认定,公司上诉后被驳回。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每天在劳动时间内为处在哺乳期的女职工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法院的判决说明,用人方欧帛公司并未与周某安排哺乳时间,而周某根据工作时间自行回家 ...
源链接职业女性的生育权益进行了细化和规范,“痛经假”是其中极具代表意义的积极样本,彰显人性化关怀的制度善意。希望相关部门恪守职责,持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生理期休假有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同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让女职工切实感受到“痛经假”的制度温暖。 大到几个月的产假、生育保险,小至一年一度的妇检及“卫生费”,从最先提出 ...
源链接杭州等地也有员工遭遇了无故降职降薪,甚至遭受诱骗签字离职。而相关仲裁文件也遭遇了“下架”。阅读原文 多地明确“痛经假“,权益落实仍困难重重 11月11日起,《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实施,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职工在得到医疗机构确证后,可以休假1-2日。目前,全国有近20个省份明确规定了”痛经假“。尽管实施细节存在差异,大部分省份都规定可以休息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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