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薪试岗,不只是“一笔小钱的事儿”|深度报道

发布日期: 2025-07-18
来源网站:www.163.com
作者:北青深一度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试岗, 试岗期, 主动离职, 公司, 求职者, 工资, 岗位
涉及行业:服务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四川省

相关议题:工人仲裁/起诉, 工资报酬, 工作时间, 招聘

  • 一些企业在招聘时要求求职者进行3到7天不等的“无薪试岗”,试岗期间虽有实际劳动,但未签署正式合同,结束后以“不合适”等理由辞退并拒绝支付工资。
  • 求职者在试岗期间承担了正常工作内容和劳动义务,但因未建立书面劳动关系,维权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追讨工资过程耗时耗力且金额较小。
  • 企业常以“试岗是双向选择”为由,未明确工作标准和考核流程,实际决定权多掌握在企业一方,劳动者权益缺乏保障。
  • 部分求职者通过劳动监察、仲裁等方式维权,最终追回试岗期工资,但因流程复杂、成本高,绝大多数人选择放弃维权。
  • “无薪试岗”现象使劳动者付出劳动却难以获得应有报酬,维权难度大,且企业违法成本低,导致此类行为屡禁不止。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采写/王涓婷

编辑/佟晓宇 宋建华

“无薪试岗”在招聘市场成为一些企业的流行做法

“根据这几天的试岗,一致认为您不适合此岗位,明天可以不用来了。”晚上10点47分,阿锦从健身房下班回家后,收到HR发来的消息。这是她“试岗”的第六天。

在面试成功一家健身房的行政前台后,阿锦进入了为期一周的试岗期。前六天里,作为前台工作人员,她每天负责登记会员信息、整理报表、接待客户、检查场馆设备......期间没有收到过任何工作存在过失或违规的提示。阿锦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仓促结束这份工作——没有正式离职流程,也没有收到这六天的工资。

阿锦的情况并不是个例。深一度记者采访发现,一些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以“相互选择”“体验一下”等为由,提出“试岗”,时间从三天到七天不等,有的甚至更长。但临近试岗期结束,部分企业会以求职者与岗位“不太合适”“不太契合”等理由辞退求职者,并拒绝支付试岗期工资。在社交媒体上,与阿锦经历类似的求职者不在少数。他们将这样的经历称作“无薪试岗”。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这种情况就已出现。即便相关法规明确企业要求求职者进行“无薪试岗”属违法行为,但这种方式依然被一些企业采用。因为渴望一份工作,不少求职者在信息不明的情况下选择接受“无薪试岗”,由于未正式签署入职合同,被辞退后追讨“试岗”工资并非易事。试岗期工资数额往往不大,“费大力,追小钱”也让很多求职者陷入纠结。

阿锦面试时的信息登记表上注明了七天试岗期离职或被辞退不计薪资

这不是白嫖我的劳动力吗

起初听到“试岗没有工资”时,阿锦犹豫过。这是她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岗位是成都一家健身房的行政前台。她在招聘软件上和HR简单聊了聊,工作内容不算复杂,地点离家步行不到十分钟,阿锦觉得各方面都挺合适。HR很快发出面试邀请。在她复述中,面试前的沟通对方并未明确提到“无薪试岗”。

直到第二天到达面试现场,前台负责人让她填写了一份信息登记表:姓名、性别、教育经历、家庭情况......表格最下方,一行小字引起她的注意:“七天内自动离职的,或者被公司辞退的不计薪资。”阿锦停下笔,问了句“这是怎么回事”,面试她的人事主管只是回应说,如果没有违背原则问题,一般都会通过试岗期。但阿锦心里还是有些犹疑。找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她专门学习过劳动法,知道“七天无薪试岗”是违法的,担心临近试岗结束时自己被辞退,一分工资也拿不到。

求职的渴切最终压倒阿锦的犹疑,阿锦决定先试试。当时她带着点侥幸,在心里劝说自己,“公司应该不会知法犯法,只要认真工作,通过试岗期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当天下午2点,阿锦正式进入为期一周的“试岗”。除了面试时填写的那份登记表外,公司没有和她签署任何其他协议。第一天的工作从下午2点到晚上10点,她跟着带教学会了录入信息、登记表格、整理文档,工作内容虽然琐碎,但在她看来节奏并不忙碌。

健身房从上午10点营业到晚上10点,前台实行轮班制,接下来的几天,她的排班基本和第一天相同。每晚10点关店时,她需要和同事们检查设备是否关闭、门是否锁好后再离开。阿锦告诉深一度记者,整个试岗期间,负责管理行政的直属领导对她的工作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直到试岗第六天下班后,看到HR发来的辞退信息,阿锦再也无法克制自己。“这和面试时候讲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在她看来,自己每天按照规定完成工作,现在仅在线上告知,没有任何解释便将她无偿辞退,“这不是在白嫖我的劳动力吗?”

没顾上追问原因,阿锦只想先争取这几天的薪资,但HR回复称,她工作的几天属于“七天试岗期内的双向选择期”。她告知对方试岗期不给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但没有得到回应。很快,她发现自己被踢出工作群。

早在2020年就有新闻报道,部分企业为了避开试用期用工成本,采用无薪培训轮岗、签短期无薪上岗协议等方式“试用”员工,让本该拿到报酬的劳动者白干活。很多公司在与求职者沟通时都宣称,如果求职者在试岗期间或之后主动离职,则不予发放试岗期薪酬。

但有同样遭遇的求职者杨莹认为,即便求职者主动离职,“自己付出了一定的劳动,那就要获得相应的报酬。”

2023年5月,幼教专业的杨莹在临近毕业时看到成都一家新开办的托管培训机构在招人,起初应聘的是美术老师岗位,到面试时被告知岗位换成了小学托管老师,并且需要试岗一周。

她回忆说,负责人当面告诉她,如果试岗后公司觉得不合适,会补贴每天50元;若自己选择主动离开,则无补贴。这份“有条件”的补贴安排在她听来已经不太合理,但因为岗位离家近、工作强度不大,她相信自己可以通过“试岗”,最终决定先试一试。

试岗期间,公司没有与她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她每天下午1点左右到岗,打扫教室、布置绘本区,放学时到小学门口接孩子、辅导功课、照看用餐。五天后,虽然通过了“试岗”,但担心机构运营不够稳定和规范,杨莹还是决定离开,并要求公司结算这五天的工资。但负责人态度强硬,称杨莹主动离职,拒绝支付工资。

试岗期间阿锦的工作记录,第六天结束后她被告知试岗未通过

平衡的“双向选择”

在职业咨询师张悦看来,企业设置试岗期,是出于人岗匹配度和用工成本的考虑。大学毕业后,张悦曾先后在江苏传统企业和互联网公司担任HR,有14年相关工作经历。

近些年,张悦明显感受到周围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设置试岗期。那时张悦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岗也曾给求职者安排三天试岗期,同时规定,试岗期间主动离职则没有工资,通过后留下的,会补发薪酬。

在张悦的观察里,一些公司推行“试岗”是为了应对“招人难”和“流动性高”之间的矛盾。“在面试阶段,公司很难评估这个人是否百分百合适,只有实打实去做了之后,才能知道对方是否能抗下压力。”此外,用工培训的投入也是企业顾虑的一部分,她提到自己曾经遇到过一名新员工,入职不到三天便主动离职,导致原本已经投入的招聘、培训等成本“瞬间作废”。

但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让很多求职者在意的是,一些企业宣称“试岗是双向选择”,并没有规范的合同和流程给予求职者劳动保障。更让求职者感到困惑的是,试岗期表现、工作目标等往往没有明确的标准,公司也并未明确告知。所谓的“双向选择”往往变成了企业一方的决断。

和阿锦一样,林馨也曾陷入求职焦虑,直到2024年5月,她在求职软件上刷到郑州一家直播公司在招聘主播,岗位底薪4000元,接受无经验、包培训、有人带,这些条件对于主播新手的她而言很有吸引力。

投递简历之后,她当天下午就接到了试播通知。试播结束后,HR通知林馨通过试播,可以来上班,同时告诉林馨,试用期为一个月,其中前三天是试岗期,若未通过则不发工资。林馨想,“只要过了‘试岗’,公司可能就会把试岗期的工资补上”。HR给她的面试反馈也不错,也给了林馨一颗定心丸,“觉得大概率能通过试岗。”于是,林馨在没有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的情况下进入了为期三天的“试岗”。

林馨回忆,试岗的三天,她按时到达公司,练习口播话术,每天都有进行一小时左右的正式直播,值班运营在一旁负责数据监测和投流。第三天,林馨被告知“试岗”通过,可以签署劳动合同,办理入职。

林馨告诉深一度记者,签合同时,她看到合同里明确写着“试岗期三天没有薪资”。但已经通过了试岗,她也没有太在意。之后林馨被正式排入直播表,每天直播4小时,中间休息1小时。但正式入职两天后,公司以“数据不太好”为由告知她“不用再继续过来了,再看看别的工作吧”,表示会支付入职两天的薪酬。林馨提到,此前她没有被告知直播的具体数据目标,如需要达到多少具体的交易额。林馨感到不解,明明顺利通过试岗,签了合同却还是被辞退,试岗期的工资也没有支付。

在招聘软件上何晓琳看到岗位标注“带薪培训”,面试时得知是无薪

缺失失效的合同和协议

何晓琳被辞退的理由同样模糊不明。她告诉记者,今年初开始她连续面试的好几家公司都提出需要“试岗”。今年4月,她进入天津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在电商专员岗位开始了为期三天的“试岗”。HR称这属于双方“互相选择”阶段,如果最终留下,一个月后会补发相应试岗薪资。这些信息被明确写在她“试岗”第二天与公司签署的培训期协议中。

试岗期间,何晓琳的工作时间是早九晚六,中午休息一小时,但几乎每天都无法准点下班。总是需要加班一会。但三天“试岗”结束后,HR以“综合素质与公司岗位不太契合”为由将她辞退,她试图追问“综合素质”具体指什么,对方表示这是部门负责人的决定,自己也不清楚。

和何晓琳同期“试岗”的两名员工也经历了第三天相继被辞退的情况。这也让她怀疑,公司在借“试岗”之名获取免费劳动力。当她提出结算工资时,HR回复她,“培训期间咱们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未建立劳动合同,所以你的这个诉求肯定是无法满足的。”

遭遇“无薪试岗”后,很多求职者会选择维权。杨莹曾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了相应证据,反映了自己被欠薪的情况。最终,企业负责人主动联系她,以50元一天的补贴结算,五天共计250元。在朋友的建议下,林馨也通过政务便民热线和劳动监察部门等渠道进行了投诉。后来,公司人事主动联系她,答应按出勤天数结算工资。

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的姚雪莲律师告诉记者,无论岗位性质如何,只要劳动者实际工作,就必须支付相应薪酬。“哪怕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也必须基于明确标准与合法程序,不能以‘性格不合’‘不合适’等主观判断为由随意辞退。”

但正像何晓琳收到的HR回应,由于没有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难以证明劳动关系往往成为求职者维权时的难点。张悦也告诉记者,此前她在担任HR时,“试岗”相关要求往往是在面试时通过口头约定,不会留下书面记录。“因为在劳动法之下,我们去签这种内容肯定对企业是不利的。”

在被告知“试岗不合适”后,何晓琳和同事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了材料,包括聊天记录、工作照片、录音等,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没有劳动合同,无法有效证明劳动关系。但何晓琳不想放弃,“哪怕拿不回工资,也不想放任这种情况”。

姚雪莲提到,由于多数公司在试岗期内可能不会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等书面文件,如果求职者遇到“无薪试岗”,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材料,比如登记表、入职资料、考勤记录和工作视频等——“这些可以证明你实际是在这个公司工作,你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是什么”。

杨莹和林馨最终向公司讨回试岗期工资

不是一笔小钱的事儿

经过相关部门调解,公司最终支付了何晓琳和几位同事的试岗期薪酬,但对何晓琳来说,相对于讨回的工资,这期间自己时间和精力的投入更大。

被告知离职的当晚,阿锦就通过网络渠道向人社部门举报了这家公司,也反映了自己被欠薪的具体情况。调解阶段,公司一直以“已经倒闭”,或者是“没有她这名员工”等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资。2024年6月初,她向成都市郫都区劳动仲裁委递交申请,随后被正式立案。但因提供的材料不够充分,案件陷入僵局。

维权过程中,她将每个阶段都更新在社交平台上,从投诉途径、材料准备,到与各方沟通的细节。留言区里,有人讲述了与她类似的遭遇,分享自己的维权经验;有人收藏后表示感谢,还有人只是简短地写下“加油”“我支持你”。

阿锦渐渐意识到,对这个过程的记录已经不止关乎她自己,“想让大家看到一个正面反馈,我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很多坚持维权的求职者都向记者表达,“为的不仅仅是这一笔小钱”。他们更希望争取自己合法权益,让这些设置“无薪试岗”的企业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几个月的维权过程里,她不敢离开成都,也不敢轻易安排其他计划,连找新工作的念头也搁置了。原本有些入睡困难的她,在那段时间持续失眠。

阿锦去法院咨询过诉讼流程,也认真算过一笔账:起诉意味着需要继续跑流程、准备材料,可能又是几个月的等待,律师费也得自理。而即便一切顺利,最终拿回来的工资只有七百元左右,“心里感觉进行不下去了,也没有这个精力耗下去。”最终,她决定不再起诉。

姚雪莲律师介绍,“无薪试岗”涉及的金额常在几百至一千元之间,可维权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精力和材料准备,聘请律师也意味着额外开销。最终选择走到仲裁甚至法院的劳动者少之又少,而这也助长了一些企业的侥幸心理。求职者维权成功对于企业来说,“可能只是把相应的工资给到员工,惩罚或是罚款很难实现。”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阿锦、林馨、何晓琳、张悦、杨莹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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