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没签合同算员工吗?
来源网站:www.163.com
作者:中工网
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网络主播, 劳动关系, 书面合同, 签合同, 公司, 法院, 台江, 管理
涉及行业:体育休闲/文化娱乐, 服务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福建省
相关议题: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 工资报酬, 拖欠工资
- 网络主播即使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组织、人身和经济上的“从属性”,也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 排班表、工作群管理、按月发放底薪和提成等证据能证明劳动者受公司统一管理,构成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
- 劳动者在发生工资拖欠等争议时,可通过排班表、工作群通知、薪酬转账记录等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 新业态用人单位如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存在被判定为劳动关系并承担赔偿风险。
- 劳动者应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存能证明劳动关系“从属性”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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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络主播没签合同算员工吗?(主题)
法院:有“从属性”就是劳动关系(副题)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张睿佳
近日,台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网络主播的劳动争议案,以“从属性”为核心裁判标准,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司法参考。
男子小李于2024年3月至8月在某传媒公司从事直播及运营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传媒公司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排班表,要求小李每日完成6小时固定直播并接受流量考核。后因公司拖欠工资,小李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未签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公司不服,以“主播工作自主、收入依赖打赏”为由诉至台江法院。
近日,台江法院审理指出,劳动关系认定的关键在于“从属性”,包括组织、人身和经济从属性。本案中,小李提供的排班表证明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微信工作群记录显示其接受管理,银行流水体现公司按月发放9000元底薪加提成的固定薪酬结构。尽管无书面合同及社保缴纳,这些“隐形管理”已构成劳动关系实质要件。
经三轮“背对背调解”,法官向公司开具“法律风险清单”,分析未签合同的赔偿风险及类案示范效应,同时向劳动者解析证据瑕疵。最终,公司承认管理不规范,小李体谅公司经营压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新业态行业的用人单位应规范管理模式,对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从业者,及时签订书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避免因“隐形管理”引发法律风险;对合作性质的从业者,应明确约定权利义务,通过合同厘清法律关系。劳动者则需增强证据意识,注意留存排班表、工作群通知、薪酬转账记录、绩效考核标准等能证明“从属性”的材料,一旦发生争议,可凭借完整证据链依法维权。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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