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短意长|每2小时强制休息20分钟,货车司机停车难应被看见
来源网站:www.163.com
作者:澎湃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政策与管制, 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分析或评论
关键词:货车司机, 疲劳驾驶, 小时, 四川, 条例, 政策, 时间
涉及行业:货车/物流, 交通物流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四川省
相关议题:无
- 有货车司机反映,四川夜间要求营运货车连续驾驶两小时后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但国省县干道停车点少,司机常常提前焦虑寻找位置。
- 司机称,如果实在找不到合适地点,只能在行车道停留,既容易引发追尾,也可能让停放车辆承担责任,增加货运司机的心理负担。
- 文章提到,长途货运司机普遍面临停车难、休息难、洗漱难等现实问题,沿线规范休息区不足。
- 因缺少合适停靠空间,一些货车只能停在国道两侧、路口转角、断头路或乡村道路等位置,甚至占用应急车道、人行道,带来安全隐患。
- 相关修订草案已将连续驾驶时间表述调整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这意味着“夜间每2小时强制休息20分钟”的规定可能迎来变化。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近日,成都一名中重型营运货车司机通过“问政四川”反映了有关四川夜间疲劳驾驶管控政策的“重大弊端”。
这名司机称,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对营运货车实行夜间22:00一06:00连续驾驶两小时需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的政策,但国内国省县干道基本都是双向两车道,道路狭窄,行人、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并列通行,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都找不到适合中重货车停车位置,夜间行驶到一小时就着急找位置停车,实在找不到就只能在行车道上停20分钟,容易导致其他车辆追尾(电动自行车最危险),最终判定停放车辆全责,给货运司机造成极高的心理负担。恳请省交通厅进行调研评估,希望和国家货运车辆疲劳驾驶管理标准保持一致,给司机卸下焦虑负担。
10月8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答复道,现行《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时间日间不得超过四小时,夜间不得超过二小时,行车途中应当停车休息,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班车客运、包车客运驾驶员二十四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正在进行立法修订,着重修改与上位规定不一致的内容。网友所提出的相关建议,将在修订研究中予以重点关注。
四川货车司机的停车难题,应该被看见。根据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共安全行业推荐性标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货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并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机动车的一般规定,即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今年6月公开的《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表述已调整为“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疲劳驾驶”。也就是说,这名司机吐槽的“每2小时强制休息20分钟”规定有望迎来调整。
长途奔波途中,确实有不少货运司机面临停车难、休息难、洗漱难等问题,由于沿线缺乏规范休息区,很多货车只能选择在国道两侧、路口转角、部分断头道路及乡村道路等区域违规停放,甚至占用应急车道、人行道停靠,安全隐患突出。近年来,包括四川在内的全国多地纷纷打造“司机驿站”,正是着眼于司机师傅们安心停车休息的实际需求。
四川货车司机的难题也启示我们,好政策,也要解决好实际问题。如果“最后一公里”没做好,再好的政策也可能打折扣。另一方面,应建立动态优化机制,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同时畅通基层反馈渠道,让合理的建议被看见,实现政策循环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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