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班突发脑干出血,抢救超48小时后死亡未认定工伤

发布日期: 2026-08-08
来源网站:www.163.com
作者:现代快报
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认定工伤, 不予认定工伤, 视同工伤, 小时, 家属, 一审, 医院, 网易
涉及行业:制造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重庆市

相关议题:工伤/职业病, 工人仲裁/起诉

  • 重庆一名操作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身体不适并失去反应,随后被同事协助休息并拨打120急救。
  • 急救人员到场后初步判断为脑卒中并进行处置,送医后确诊为脑干出血,经过连续抢救后死亡。
  • 家属认为应以医院CT检查确诊时间作为48小时起算点,主张其死亡未超过时限,应按规定视同工伤。
  • 人社部门和法院均认为,院前急救病历中的初步诊断属于初次医疗诊断,死亡时间已超过48小时,因此不符合视同工伤条件。
  • 家属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未采纳其理由,维持不予认定工伤的结果。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重庆一名工人在岗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后离世,家属认为应当视同工伤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不予认定工伤,家属提起上诉。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的二审判决书,驳回家属上诉,维持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秦某乙于2024年10月入职重庆北碚一家企业担任操作工。2025年9月11日21时许,秦某乙在工作岗位上身体不适、失去反应,同事将其扶至厂区长椅休息,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21时27分抵达现场,初步诊断为脑卒中,随即开展给氧、输液、心电监护等急救处置,之后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医院后续检查确诊为脑干出血。历经多家医院连续抢救,9月13日22时13分,秦某乙因脑干出血、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事发后,用人单位向北碚区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受理调查后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秦某乙的母亲、配偶、子女等家属不服该结果,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庭审中,双方认为该案的焦点为《工伤保险条例》中“48小时视同工伤”条款的起算时间。家属方提出,院前急救只是初步判断脑卒中,真正确诊脑干出血是院内CT检查的22时17分,应当以此作为48小时起算节点,如此死亡时间并未超出时限,应当认定视同工伤。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人社部相关意见明确,48小时起算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为准,并未限定必须是院内确诊。本案加盖医院公章的院前急救病历,由出诊医生作出脑卒中初步诊断,属于合法有效的初次医疗诊断,起算点应为急救到达现场作出诊断的21时27分。以此计算,秦某乙抢救至死亡已超过48小时,不符合视同工伤法定条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坚持院前初步判断不等于法律意义上初次确诊,认为抢救过程不应人为切割时间。近日,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无误,对家属上诉理由不予采纳,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网易跟贴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易立场。

蛇鼠一窝,遥遥领先[赞]

还得48小时之内死? 这谁定的啊?

这意思是在工作中因受伤生病最终死亡的若想认定工伤的话,还得死得快,得死在48小时之内吗?若是,从死亡者家属利益角度,那医院的作用就很尴尬了[流汗]

目前没有热门跟贴

还得48小时之内死? 这谁定的啊?

工伤保险定的,看似保险,其实一点不保险

规定卡得死死的,起搏器都救不了这条命

明明是工伤,因为超过48小时死亡就不认定是工伤。也是醉了。。。

超过48小时的规定仅限于突发疾病,如果因工导致的伤亡,无论多长时间都算的

所以你再看看这个新闻?

48小时这道坎让人唏嘘

目前没有跟贴,欢迎你发表观点

编辑 删除 返回